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我市决定在2023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广州市在2023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课程成绩单等材料(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对象
报名参加2023年广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选调,笔试成绩达到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对应《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https://www.gdzz.gov.cn/gwygz/lypytzgg/content/post_17123.html)所列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 -业务专题-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选择“广州市在2023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暂定2022年12月下旬(将另行公告,请留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需上传附件:
(1)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生证;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件。
4、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聘用等阶段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审查
时间将另行公告,请留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在网上或现场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根据报考人员所报岗位要求,按报考人员参加2023年广东省选调公务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5确定进入事业单位各个招聘岗位的面试人员。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z.gov.cn/)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另行公告,请留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五、面试安排
(一)时间: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小组讨论、说课、讲题、试教等方式进行。
(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五)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违反就业协议不来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自行做好报名、考试等各阶段防疫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否则将影响录取结果。
(三)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报考人员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其他
(一)有关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结果公示等请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z.gov.cn/)。
(二)未明确事宜,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为准。关于公告相关报名、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1:30,14:30-16:30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0-83309553
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3510295。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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